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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电力大学“挑战杯”简介

关于组织开展2012-2013年“挑战杯”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工作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主要目的:引导和激励我校学生实事求是、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多出成果、提高素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在此基础上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发现和培养一批在学术科技上有作为、有潜力的优秀人才,为参加全省及全国“挑战杯”竞赛做准备。

(二)基本方式:组织学生申报课外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参赛。经专家评审,筛选具有较高学术理论水平、实际应用价值的优秀作品予以立项;未通过立项的作品,在自行解决经费的前提下,可以参加学校的终审。

  (三)评选方式:以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为基本评判标准,各学院(系)组织协调委员会负责初评;校评审委员会负责预审和终审并提出准许立项名单。参赛的哲学社会科学类作品(含学术论文、调查报告)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管理专业。为使这类作品能更好地结合社会实际,参赛作品一般应在《哲学社会科学类立项参赛作品指南》范围内选题。

    二、推进步骤

  (一)组织发动阶段(2012年7月)

1、下发《“挑战杯”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

《“挑战杯”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评审规则》、《“挑战杯”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立项申报书》、《2012-2013年“挑战杯”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工作实施方案》,作为本届竞赛的指导性文件。

2、各学院(系)于2012年7月初成立由院(系)主管科研院长牵头,团委、科协、学生会组成的院(系)级组织协调委员会,并将委员会及其联络员名单上报校团委;确定本院(系)参赛组织实施计划,在学生中开展充分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组织申报和院(系)级立项阶段:(2012年7月11日—2012年9月1日)

  1、各参赛学院(系)组织学生领取立项申报书样本,对学生申报立项事宜进行指导;按章程规定对申报立项作品进行资格审查,择优推出本学院申报作品;

  2、各参赛院(系)于2012年8月28日向“挑战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校团委)报送已选定作品的《立项申报书》(电子版一份;打印件一式五份);

  3、竞赛委员会将于2012年9月1日前进行申报立项作品的资格及形式审查和立项答辩;

(三)终审、总结阶段(2013年4月)

1、项目确立后,竞赛委员会将于2013年4月完成对各院(系)作品的评审。各院(系)应于2013年3月31日前,向东北电力大学“挑战杯”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校团委)报送作品一式六份,电子版一份;

  2、推荐参加省级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