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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八届“挑战杯”西北民族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杨丽霞 发表于 2017.1.9| 点击数4251

新闻标签: 参赛

各参赛单位:

我校“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以下简称“挑战杯”竞赛)至今已成功举办了七届。竞赛始终坚持“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的宗旨,在推动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深化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产生了广泛、良好的影响。为进一步引导广大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学校决定于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在全校范围内组织开展西北民族大学第八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12月至2017年4月

二、活动宗旨

崇尚科学 追求真知 勤奋学习 锐意创新 迎接挑战

三、组织单位

主 办:党委宣传部、校团委、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处、校学生会

承 办:化工学院

四、活动步骤

(一)组织宣传阶段(2016年12月—2017年2月)

1.召开第八届“挑战杯”竞赛组委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挑战杯”西北民族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修订案)》、《评审规则(修订草案)》、《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修订草案)》、《申请承办办法(修订草案)》、《实施计划(修订草案)》,作为本届竞赛的指导性文件。

2.开通民大“挑战杯”官方微博(新浪、腾讯)、民大“挑战杯”公众微信。

3.主办单位于2016年12下旬下发《关于举办第八届“挑战杯”西北民族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和由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有关文件。

4.组织单位通过横幅、专题宣传片、路灯广告、新媒体、传单、宣传栏等形式,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动员广大师生参与此次竞赛。

(二)作品组织申报及初审阶段(2017年3月上旬)

1.第八届“挑战杯”竞赛通过“民大青年”APP报名,各参赛单位按《竞赛章程》规定对申报作品及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学生申报作品进行初审,择优选出本单位入围作品。

2.各参赛单位根据《章程》要求于2017年3月15日前登录“民大青年”服务端在线向组委会提交作品、申报书以及汇总表(模板可在民大共青团网下载)。

3.学校聘请校内外专家老师对作品进行在线评审。

(三)参展准备阶段(2017年4月上旬)

组委会于2016年4月上旬下发参加终审决赛通知及终审作品展览、演示等有关技术性规范和要求。各单位按要求做好参赛、参展的各项物资技术准备和组团准备工作。

(四)终审展示及总结表彰阶段(2017年4月下旬)

1.各单位于终审决赛前在组委会指定地点完成终审作品及宣传材料的布展等工作。

2.终审决赛前举行组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报竞赛筹备情况、资格审查报告及通过终审决赛活动日程安排。

3.举行终审决赛开幕式。

4.若竞赛期间接到对作品资格的质疑投诉,则召开组委会会议,按程序评定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5.举行组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报评审情况,表决通过下一届“挑战杯”承办单位。

6.举行闭幕式,公布获奖情况,并向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奖杯、证书,举行承办单位交接仪式。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各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届竞赛,将其作为工作重点列入议事日程。

(二)认真推选,严格把关。要精心组织好作品申报工作,应向学生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支持,选派专业教师对申报作品进行指导,聘请相关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筛选,指导、帮助学生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要认真组织好申报作品的评审,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在学生中广泛动员,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进一步扩大竞赛的群众基础,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重点宣传“挑战杯”的统一品牌,把组织学生的参赛过程变成一个创新教育的系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