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七届“挑战杯”西北民族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团委 发表于 2014.7.11| 点击数3656
团发〔2014〕29号
关于举办第七届“挑战杯”西北民族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各参赛单位:
“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在我校已成功举办了六届,锻炼和提高了广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推动了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的蓬勃开展。
为了进一步发挥“挑战杯”竞赛的育人作用,引导广大学生牢固树立科学思想,培育求实精神,不断提高创新创造能力,激励广大学生刻苦钻研、奋发成才、积极实践、勇于创新,决定举办第七届“挑战杯”西北民族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6月至2014年12月
二、活动宗旨
崇尚科学 追求真知勤奋学习 锐意创新 迎接挑战
三、组织单位
主办:党委宣传部、校团委、社会科学处、科技处、
教务处、研究生处、学生工作处、校学生会
承办:生命科学与工程学院
四、活动步骤
(一)组织宣传阶段(2014年4月—5月)
1.召开第七届“挑战杯”西北民族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挑战杯”西北民族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修订草案)》、《评审规则(修订草案)》、《资格及形式审查实施细则(修订草案)》、《申请承办办法(修订草案)》、《实施计划(修订草案)》,作为本届竞赛的指导性文件。
2.开通民大“挑战杯”官方微博(新浪、腾讯)、民大“挑战杯”公众微信。
3.主办单位于6月下发《关于举办第七届“挑战杯”西北民族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和由组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的有关文件。
4.组织单位通过横幅、专题宣传片、路灯广告、新媒体、传单、宣传栏等形式,在学生中广泛宣传,动员广大师生参与此次竞赛。
5.各参赛单位在学生中传达和学习有关文件及规章制度,组织“挑战杯”专题巡讲、“挑战者”经验交流会等活动,帮助学生全面了解活动的有关事宜,指导学生做好参赛作品的申报工作。
6. 6月举办西北民族大学“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活动学术周,届时将邀请专家对相关专业的同学就作品申报、评审等进行系列宣讲活动。
(二)作品组织申报及初审阶段(2014年10月下旬)
1.各参赛单位按《竞赛章程》规定对申报作品及作者进行资格审查,对学生申报作品进行初审,择优选出本单位入围作品。
2.各参赛单位根据《章程》要求于2014年10月25日前向组委会办公室报送初审结果及作品、申报书以及汇总表(可在民大共青团网下载)。
(三)参展准备阶段(2014年11月中旬)
组委会于2014年11月中旬下发参加终审决赛通知及终审作品展览、演示等有关技术性规范和要求。各单位按要求做好参赛、参展的各项物资技术准备和组团准备工作。
(四)终审展示及总结表彰阶段(2014年12月中旬)
1.各单位于终审决赛前在组委会指定地点完成终审作品及宣传材料的布展等工作。
2.终审决赛前举行组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报竞赛筹备情况、资格审查报告及通过终审决赛活动日程安排。
3.举行终审决赛开幕式。
4.若竞赛期间接到对作品资格的质疑投诉,则召开组委会会议,按程序评定该作品的参赛资格。
5.举行组委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报评审情况,表决通过下一届“挑战杯”承办单位。
6.举行闭幕式,公布获奖情况,并向获奖单位及个人颁发奖杯、证书,举行承办单位交接仪式。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协调。各参赛单位要高度重视本届竞赛,将其作为工作重点列入议事日程。
(二)认真推选,严格把关。要精心组织好作品申报工作,应向学生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支持,选派专业教师对申报作品进行指导,聘请相关专家对申报作品进行筛选,指导、帮助学生按要求履行申报手续。要认真组织好申报作品的评审,并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资格及形式审查。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在学生中广泛动员,吸引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进一步扩大竞赛的群众基础,调动广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重点宣传“挑战杯”的统一品牌,把组织学生的参赛过程变成一个创新教育的系统工程。
附件:
1.第七届“挑战杯” 西北民族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作品申报书
2.第七届“挑战杯”西北民族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初审结果汇总表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