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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四届“挑战杯”西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团委 发表于 2013.11.26| 点击数4534

 

团发〔2013〕43号

    

关于举办第四届“挑战杯”西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学生会:

    为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和创业精神,进一步引导大学生丰富创业知识,培养创业技能,以创业带动和促进就业,走科技创业、实践成才之路,校团委、学生就业工作处、研究生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校学生会决定举办第四届“挑战杯”西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3年11月至2014年4月

    二、承办单位

    管理学院

    三、参赛对象

    我校在校生均可参赛。

    四、组织机构

    竞赛按照《“挑战杯”西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的规定,设立竞赛组织委员会,竞赛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校团委,秘书处办公室设在承办学院团委。

    竞赛设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主办单位专门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负责竞赛作品的评审和鉴定。

    各参赛学院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院活动的组织领导、评审等相关工作。

    五、竞赛步骤

    (一)宣传动员阶段

    组委会秘书处将于2013年11月至12月通过校园网、民大共青团网、公众微信、微博以及校内其他媒介进行前期宣传,并将举办专题讲座。要求各参赛单位配合组委会秘书处通过各种形式进行动员和宣传。

    (二)申报与初审阶段

    参赛团队须填写《第四届“挑战杯”西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见民大共青团网),于2014年3月15日之前同创业计划书(打印件一式两份,含电子版)提交所在学院团委。各学院进行初审后统一向秘书处办公室申报。创业计划书和《申报书》应双面打印,分开装订,作品正文中除作品名称外不允许出现作者姓名、所在学院等信息。

    (三)复审阶段

    组委会秘书处对各学院申报的作品进行审核后,向评审委员会提交进入复审的作品。评审委员会将对参赛作品进行严格和公正的书面评审,并于2014年3月下旬公布入围决赛的作品名单。

    (四)终审阶段

    2014年4月上旬,评审委员会将对入围作品以公开答辩和网络模拟运营的形式进行终审,公布最终获奖名单。终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其他事宜按竞赛《章程》有关规定为准。

    六、有关要求

    各参赛单位要配合做好竞赛的组织、协调工作,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广泛动员,积极推荐,让更多的学生参加创业计划竞赛,形成竞赛的群众性基础;要加大向学生、教师的宣传力度,让更多人了解、参与、支持本次活动。

    竞赛组委会秘书处办公室(榆中校区管理学院团委办公室)联系人:李俊明;电话:09314512525;QQ:510045365、2285446518。

    附件:

    1.“挑战杯”西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

    2. 第四届“挑战杯”西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组委会名单

    3.第四届“挑战杯”西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

    4.第四届“挑战杯”西北民族大学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汇总表

    下载附件

                            2013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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