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校区管理委员会,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推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和高水平大学建设,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营造浓郁的学术氛围和良好的育人环境,加强学风建设,集中检阅学生创新创业的成果,为参加全省、全国竞赛做好准备,根据《暨南大学“挑战杯”竞赛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校决定举办暨南大学第九届“挑战杯·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时间
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
二、组织机构
(一)设立竞赛组委会,由学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活动领导小组成员组成,负责竞赛的组织领导工作,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竞赛的日常事务。
(二)设立竞赛评委会,由学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活动专家指导和评审委员会成员及本届竞赛组委会聘请的专家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三)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竞赛组委会和评委会,负责本学院的相关竞赛工作。
三、参赛对象
(一)2016年、2017年学校“挑战杯”等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创新创业竞赛创业类立项项目,原则上均须参加本届竞赛。如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参赛,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学院和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报送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二)鼓励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类项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等创业项目参赛。
(三)接受学院获奖的未获学校立项或临时报名的参赛作品。
四、竞赛内容
本届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其中,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面向我校在校学生,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我校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的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公益创业赛面向我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五、竞赛方式及步骤
按照全省、全国竞赛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确定本届竞赛的方式和步骤如下:
(一)竞赛分学院和学校两级进行。
(二)2017年12月22日前,各学院对参赛作品进行培训和指导,并自行举行院级竞赛。
(三)2017年12月25日前,获学院银奖以上的参赛者须按照要求在暨南大学“挑战杯·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网上系统(http://jnu.tiaozhanbei.net/)申报参赛,填写参赛信息并提交《商业计划书》(或《商业报告》);同时,将参赛作品(包括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所在学院团委,跨学院的参赛作品报送至作品负责人所在学院团委。参赛作品要求一式一份,包括《参赛作品申报表》(该表由网上系统导出生成)和《商业计划书》(或《商业报告》);《参赛作品申报表》在前,《商业计划书》(或《商业报告》)在后,合在一起装订。
各学院团委将本单位参赛作品及《参赛作品汇总表》(在大赛网上系统下载)于2017年12月28日前报送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行政办公楼304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nutzb2@126.com(邮件名以“学院+挑战杯·创青春参赛作品及汇总表”命名),不接受个人申报和寄送作品。
(四)2017年12月下旬至2018年3月上旬,举行校级竞赛复赛。学校竞赛评委会以网络评审的形式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遴选出若干件优秀作品进入决赛。
(五)2018年3月中旬,举行校级竞赛决赛。学校竞赛评委会通过现场答辩等形式对参赛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金、银、铜和优秀奖,并推荐特别优秀的作品参加学校公开答辩和展示。
(六)2018年3月下旬,在本届竞赛的优秀获奖作品中遴选代表学校参加全省“挑战杯·创青春”竞赛的作品,经学校同意后,对参赛作品进行指导和培训并按要求报送参赛,同时给予进一步经费资助。
六、表彰奖励
校级竞赛设立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学校将对其进行表彰奖励。学院竞赛的奖项可参照此设置。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握导向。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挑战杯·创青春”竞赛对于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意义,要把本届竞赛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做到人员到位、经费到位、措施到位,切实抓出成效。
(二)大力宣传,广泛动员,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充分利用青年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持续宣传,积极向广大师生宣讲“挑战杯·创青春”竞赛,在校园里营造浓郁的氛围,使活动深入人心,扩大活动在师生中的影响。
特此通知
附件:暨南大学第九届“挑战杯·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作品申报汇总表
暨南大学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