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是一种新型的刑罚执行手段,是推进司法改革进程的重要举措,也是社会治理体制的创新。2003年试点至今,社区矫正在矫正模式与效果评估上并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体系,工作处于有规范无秩序状态。课题组试图从“认罪”、“悔罪”、“赎罪”三个视角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与效果评估进行审视,并通过对上海市各区县社区矫正中心(管理层)、司法所(执行层)、社区服刑人员及重新犯罪人员(刑罚适用层)进行近3年的实地调研、跟踪访谈,结合服刑人员认罪、悔罪、赎罪三方面的变化,对上海市社区矫正的矫正模式与评估体系进行客观描述,对目前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困境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提出对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和“赎罪”三方面的矫正模式以及对矫正效果进行评估,即:构建“三罪矫正”模式与效果评估体系,力图做到操作性与科学性的统一。
2011年社区矫正作为一种刑罚执行方式写入刑法,标志着社区矫正制度作为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正式登上历史舞台。上海作为首批试点单位,对其他省市具有引领作用,其矫正模式和矫正效果的研究显得尤为必要。
2012年出台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司法所应当为社区服刑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服刑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基于司法部的要求和课题组长期对社区矫正实践的投入,我们提出针对社区服刑人员“三罪一体”的矫正设想,并在2013年上海司法局提出的“社区矫正教育质量年”中,将其运用于实践,开展促使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赎罪的个案矫正。
经过近三年来“三罪矫正”的运作,其效果如何?在实践中还有哪些不足和困境?如何构建一套兼具操作性和科学性的“三罪矫正”模式和效果评估体系?这正是我们研究的核心与兴趣所在。
1.研究目的
(1)通过客观描述上海社区矫正矫正模式(矫正项目)和效果评估体系,结合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赎罪”意识变化,发现和分析目前上海社区矫正模式的不足和困境;
(2)构建一套适合社区服刑人员“认罪—悔罪—赎罪”矫正模式和效果评估体系,提高社区服刑人员矫正质量,推进科学化教育矫正工作,为完善我国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做有益探索。
2.研究意义
(1)理论意义。“认罪—悔罪—赎罪”矫正模式与评估体系是根据罪犯改造的基本理论提出的,对社区罪犯改造理论具有一定的补充价值,同时对系统研究社区矫正的刑罚执行具有抛砖引玉的作用。
(2)实践意义。“理论—实践—理论”,修正后的“三罪矫正”及评估体系一定能给实践带来重大参考价值,让三罪矫正模式更具可操作性,效果评估具有实效性。
第十四届“挑战杯”上海市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
第十四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二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