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研究对象是当前日益严重并危害巨大的网络商标侵权行为(狭义)即域名侵权行为。提出网络商标侵权行为现状的特征,反思了形成现状的原因,如技术原因、立法因素等等。提出网络商标侵权行为的本质为商标侵权。给出治理对策:健全相关的域名或网络商标立法,对域名注册进行实质审查等。在此基础上,着重研究了网络商标侵权行为预防机制。提出建立“实质审查制度”、“剥夺注册资格制度”、“单一注册制度”、“抵押金制度制度”。
当前网络商标侵犯行为日益严重,呈现案件规模不断扩大、案件日趋复杂、侵权行为面更加广泛等特点。网络商标侵权行为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本文所要研究的是狭义网络商标侵权行为即域名侵权行为。网络商标侵权行为日趋严重的原因在于,注册层面上,域名在申请注册过程中不存在“实质审查”,以至于在注册程序中造成大量的侵权行为隐患而不能及时纠正;技术层面上,域名具有唯一性,是不可重复资源,存在多人争夺一个域名的可能性;立法层面上,有关立法不健全,存在法律漏洞;利益层面上,侵权人可以“以小博大”,低风险高收益。 网络商标侵权的实质就在于侵犯商标权,只有正确认识域名侵权的本质,才能在预防上有所突破。网络商标侵权是侵犯知识产权的特殊行为。虽然网络域名据有无域性,即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的用户都能够通过网络访问该网站,与传统的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有一定抵触,但是,知识产权的地域性并不是绝对的。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到来,知识产权的地域性明显不利于科技、文化和艺术的国际交流。 对于域名侵权行为的预防,应当从以下两个方面着手: 第一,健全立法体系,并确立“域名注册商标权冲突检索制度”,即对域名注册前,坚持名称是否与相关商标权相同或者相类似;建立“单一申请制度”、及一个自然人或者法人或其他组织只能申请一个域名;建立“域名实质审查制度”,由商标行政管理机关审查商标是否侵犯了在先权利,以及是否能够引起“数个正当权利冲突;建立“剥夺域名申请资格制度”,即符合相关侵权情节的,在一定期限内剥夺再次申请域名的权利。 第二,构建合理的域名申请机制。并且在该机制中,商标行政管理机构应当发挥实质审查作用,网络注册机构。在域名申请过程中,如果出现“多个合法权益冲突”情况,可以用“域名共享机制”来解决冲突。
第十二届“挑战杯”作品 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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