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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80001 发表于 2012.8.22| 点击数2287

各部门:

根据《关于启动〈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的通知》(津教委高〔2012〕1号,见附件1),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请学院各部门按照文件精神和要求,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两类。重点项目侧重于教育理论重大创新和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研究。

二、申报条件和要求

1.项目(课题)负责人要具有高级技术职务。项目(课题)负责人和主要参加人员应长期从事本科一线教学或教学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教学研究基础和改革实践经验,热爱教育事业。

2.项目(课题)负责人应有能力、有精力在项目执行期内直接承担项目的研究与实践工作。凡已明确在项目执行期内有半年以上出国、出差任务者不得申报,以确保项目按计划如期完成。

3.每位申报人员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项“研究计划”项目(包括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和项目(课题)成员累计不得超过两个项目,项目(课题)负责人年龄一般应在58岁以下。

4.项目(课题)参加人员中包含非本校人员的需提交该参加人所在单位同意合作的函件。

5.申报的项目必须集中突出教学建设、改革与实践,研究内容要符合人才培养规律,研究方案要科学、合理、可行,确保取得预期成果。

三、申报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人须仔细研读《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实施方案》、《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指南》、《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和《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研究计划项目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参见附件2、3、4、5。

2.项目指南提供了若干选题范围,申报者可根据教学改革与质量建设工作实际和研究需求,结合已有研究基础,确定具体的研究项目题目;项目代码由“内容代码”和“二级学科代码”两部分构成,中间以“-”连接;涉及多学科专业综合性的研究项目可以不加二级学科代码,项目代码应依照项目指南中的代码说明确定。

3.项目申报表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或复印,左侧装订成册。

4.《项目申报书》封面“项目类别”栏填写“重点项目”或“一般项目”。“是否属于‘十二五’综投项目”特指品牌专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及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项目;申请日期统一填写为2012年3月

5.重点项目申请人需按各内设课题分别填写“课题基本情况”一栏(表头调整为“内设课题(一、二、三……)基本情况”),并可加附页。

6.项目成果形式分为综合研究报告、人才培养方案、体系与机制、教学建设方案、质量建设标准、评测评价系统、共享平台、专著、论文、教材、其它。

7.标志性成果指被学校整体工作采纳、获得市级以上教学成果奖或市级以上“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8.表中“承担教学改革项目”一栏的“项目级别”填写“国家级”、“省部级”或“校级”。

9.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书》一式七份和与《项目申报书》完全一致的电子版。

四、申报时间

学院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到3月1日。项目申请人将项目材料装入档案袋,于3月1日前报送至教学与实训部(A516室),与申报材料一致的电子版发送至tjise_jxb@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六、未尽事宜可向教学与实训部咨询。

联系人:张仁杰       联系电话:58685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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