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四届“挑战杯”鲁东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通知
校团委 发表于 2015.3.12| 点击数7421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学在鲁大”理念,提高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推进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改革,参照《“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征求意见稿)》有关要求相关要求,学校决定举办第十四届“挑战杯”鲁东大学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二、参赛人员
凡在2015年6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三、参赛作品要求
1.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大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已经发表在核心期刊上为佳)。
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每份社会调查报告应在15000字以内,每篇学术论文应在8000字以内。
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2.参赛作品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作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还要注明一位学历最高的作者为集体项目的代表,集体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本专科生作品、硕士研究生作品。
3.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3年7月1日以后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和社会实践活动成果。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上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4.参赛作品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或教研组)推荐。
5.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必须附有研究报告,并提供图表、曲线、试验数据、原理结构图、外观图或照片,也可附鉴定证书和应用证书。
6.评审过程中综合考虑作品的科学性、先进性、现实意义等方面因素。其中,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侧重考核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科技发明制作侧重考核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侧重考核与经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参赛作品中可包含被采用的为党政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做的各类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和咨询报告,同时附上原件及采用单位使用证明的复印件和有关鉴定材料。
7.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1)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2)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3)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4)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5)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三、日程安排
1.院级评审。(3月11日-3月20日)
学生完成参赛作品后,进入“挑战杯”官网鲁东大学专区,进行作品申报;学院自行组织院级评审,确定推荐作品,并于3月20日前将作品通过比赛专区上报团委,并将《“挑战杯”竞赛作品推荐表》纸质版、电子版报送至团委511办公室。
2.校级评审。(3月21日-4月3日)
团委邀请校内外专家对参赛作品进行网上复评及终审答辩,确定奖励名单及推荐至省赛的作品。
3.作品修改。(4月4日-4月30日)
组织专家对推荐至省赛的作品进行指导、修改,并为参加省赛做好相关准备。
5月上旬,报送优秀作品参加第十四届“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深入发动,精心组织,提高同学参与积极性,提高竞赛覆盖面、影响力,提升参赛作品质量,确保竞赛圆满成功,力争在今年全国竞赛中取得更好成绩。
联 系 人:张杰(理科)、宋慧杰(文科)
联系电话:6672706、6646560
电子邮箱:lddxtzb@126.com
鲁东大学“挑战杯”QQ群,群号 361313555
附件:1. 《“挑战杯”竞赛作品推荐表》;
2. “挑战杯”山东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征求意见稿);
3. 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参考题
4.“挑战杯”鲁东大学校赛专区使用指南
鲁东大学学生创新工作指导委员会
共青团鲁东大学委员会
201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