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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举办“建行杯”第三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山东省选拔赛的通知

德州学院团委 发表于 2018.5.15| 点击数5007

新闻标签: 互联网+

各高等学校:

为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中国第三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74号)要求,决定近期举办第三届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暨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山东省选拔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赛事组织

本届大赛以“搏击‘互联网+’新时代 壮大创新创业生力军”为主题,由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主办,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协办。参赛项目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和就业型创业组四个组别。大赛采用校级初赛、片区海选赛、省级决赛三级赛制。参加校级初赛的团队通过全国大赛报名系统进行报名75日前结束,710日前完成省赛项目推荐;片区海选赛设济南、青岛两个片区,两个片区分别按一定比例推荐参加决赛项目;省级决赛7月中旬至8月初进行,决赛分复活赛、金银铜奖决赛、冠亚季军决赛三轮。大赛设金、银、铜三个奖励级别,同时设最佳创意奖、最具商业价值奖、最佳带动就业奖、最具人气奖、省赛高校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团队奖等奖项(具体赛事组织见附件1)。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校应成立由校领导牵头,教务、学生、就业、团委等部门组成的办赛机构,负责校赛组织和省赛项目遴选推荐。要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参与面,原则上各校参赛学生数应不低于本校在校生人数的2%,同时组织开展以“互联网+”为主题的学术讲座、论坛、沙龙等活动,营造浓厚创新创业教育氛围。

(二)强化服务保障。高校要组建指导教师团队,为大学生组建创新创业团队提供政策法规咨询、赛事动态信息、项目对接、知识产权交易及保护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要邀请行业企业、风投创投机构、创业园区或创业孵化基地等专家参与项目评审,提供针对性指导,争取多方支持,为创业团队提供必要的经费等保障。对参赛团队和学生给予奖励,在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评奖评优等方面赋予一定权重;对成绩优秀的参赛团队指导教师给予奖励,在工作量认定、个人晋升等方面赋予一定权重。

(三)促进成果转化。高校要根据《促进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行动计划》相关要求,建立完善促进赛事成果转移转化的制度机制。本届大赛鼓励师生共创,允许参赛项目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股权与学生股权合并计算。高校要鼓励和支持高校教师带领学生开展赛事科技成果转化,努力让参赛项目产生应用价值和市场价值,推动项目孵化落地、投产入市。

 

附件:1.https://pan.wps.cn/l/sj4o9j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