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道法》的出台一直受到政府的重视和社会的关注。本报告在此时代背景之下,首先,对我国航道管理与保护的现状进行实证调研,并深入探讨和总结我国航道管理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其次,分析和借鉴国外发达国家有关航道法律制度及先进经验;最后,在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的基础之上,提出我国航道法立法建议措施。本报告希望能抛砖引玉,为《航道法》的出台献言献策,发挥航道在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内河航运在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航道作为内河航运发展的前提,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其作为战略性资源,在支撑江河流域产业带形成和发展流域经济上发挥了重要作用。在逐步缩小东西部差距的时代背景和国际背景下,航道担负着国家经济发展中逐步由东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战略重任。因此有必要开发利用好“内河航道”这个交通资源,建立有内河航运参与的综合运输系统。 然而,由于长期以来思想认识,管理体制、缺乏有力的法律依据、以及运输比价的不合理等问题,造成我国内河航运与其他运输方式的快速进步相比而言,其总体水平还相当落后,是综合运输体系中最薄弱的环节,也是我国水上运输与世界先进水平差距最大的领域。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加强我国《航道法》的立法研究,保证航道的管理和保护有法可依,发挥航道在经济建设中应有的作用。 本报告主要分为以下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是我国航道管理与保护现状。本部分以长江为调查对象,在对长江有关管理机构调查的基础上,并结合大量已有的国内外的文献资料,得出我国目前在航道管理保护中的立法、行政与司法中的现状。第二部分是我国航道管理与保护存在的问题。在第一部分的基础上,分析我国航道目前管理与保护中存在的问题,为以下部分提供理论支撑和现实依据。其问题主要表现为:航道设施的滞后,资金投入的不足;航道污染严重;行政机构职责不清以及立法缺失、冗杂、层次低等问题。第三部分是国外立法经验与教训。在通过对美国、德国以及其他国家航道管理和保护先进经验的分析和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国航道管理保护中的具体问题,总结和借鉴其先进的管理和立法经验。第四部分是关于我国航道立法的建议措施。基于以上理论探讨和实证研究,最后提出我国航道管理保护的立法建议措施。
第十二届“挑战杯”作品 二等奖
本作品于2011年获校级“挑战杯”一等奖;省级“挑战杯”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