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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挑战杯”首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选拔系列活动的通知

社会实践部 发表于 2012.8.22| 点击数1651

新闻标签: 新闻

 

 

 

各系(院)团总支、团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创业促进就业”的精神,引导和帮助广大学生掌握创业知识,大力营造有利于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和科技创新的良好氛围。校团委决定举办。“挑战杯”首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劳动关系学院选拔系列活动。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4年2月—5月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委员会

三、参赛对象

学院2010—2013级全日制在校本专科生

四、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创新、迎接挑战

五、组织机构

成立校内选拔赛组织委员会(设在校团委)、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竞赛的组织、宣传、活动和会务等工作;成立竞赛评审委员会,负责校内作品评选审定及报送工作。

六、参赛方式

1、参赛形式:以3—7人组成的创业计划团队形式参赛,统一申报。鼓励参赛者由来自不同系(院)的不同专业学生自行组成学科优势互补、专业配备科学、人员结构合理的创业计划团队。

2、参赛作品应针对一项发明创造、技术专利或服务。具体来源有:参赛团队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参赛团队须向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一项概念产品或服务。

3、参赛团队应在广泛进行市场调研、认真进行企业分析的基础上,完成一份把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有实施可能的创业(商业)计划书。同时创造条件,吸引风险投资或企业注入资金,推动创业(商业)计划走入市场。

4、所有完成的创业(商业)计划书,要求有文字版和电子版两种。

5、参赛程序为:参赛者向校团委提出参赛申请,申报参赛作品;优秀作品经过大赛评审委员会评审和答辩后选拔确定。

6、本次校级“挑战杯”选拔活动在新浪微博设有招募平台,学生可通过此平台自愿组队招募,详见附件1。

七、作品要求

1、申报作品分A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类B.生物医药类C.化工技术、环境科学类D.电子信息类E.材料类F.机械能源类G.服务咨询类七大类。

2、竞赛组委会鼓励参赛作者通过转化“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获奖项目参加创业大赛,并在评分时对此类项目创新性给予一定加分。

3、作品必须有明确的方案名称和所设计的企业名称。作品应描述公司的商业机会,阐述创立公司的进程,说明所需要的资源,揭示风险和预期回报等。

4、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距竞赛决赛2014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创新创业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

5、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本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他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6、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不得进入决赛。

非作者本人或本团队自主构思完成的作品;参赛作者不具备参赛资格的作品;已经在其他竞赛(全国、地方各类竞赛)中取得名次或成绩的作品;违反国家法律或违背社会伦理公德的作品;伪科学作品;过于脱离现实,或不具备现实意义的作品;被投诉,并被证明不具备参赛资格的作品;雷同的作品;其他各类违反竞赛章程的作品;大赛组委会对此标准保留最终解释权。

八、参赛要求

1、参赛者请于3月31日前上交电子版报名表即附件2,及申报书。

参赛作品申报书统一使用《第九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申报书》见附件3,作品申报书相应栏目须经学校团委审核确认。

2、参赛作者需严格按照《申报书》中的填写要求填写。自行上传的创业计划书中禁止以任何形式显示作者本人的姓名、所在系(院)、指导教师等信息内容。

3、作者须按作品所涉及的主要学科领域据实填写作品分类,此栏若填写有误,将影响最终成绩。

九、进度安排

见附件4

十、联系方式

1、大赛常设办公地点:北京校区大学生公寓二楼  团委办公室

2、联系电话: 010-88561083

3、大赛指定官方邮箱:ciirtiaozhanbei@163.com请将申报书及参赛作品在每阶段赛事截止前发送至指定邮箱。            

 

 共青团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委员会

                 2014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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