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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第十九届“创新杯”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竞赛开赛啦!

郝霖源 发表于 2024.10.20| 点击数502

新闻标签: 竞赛 创新 作品 参赛 专项 申报 方案 挑战杯 学院 赛道

关于开展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第十九届“创新杯”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竞赛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促进青年大学生创新精神培养、创业意识激发、科创技能提升,为国家及首都高质量发展培养造就源源不断的青年人才,现组织开展第十九届“创新杯”大学生学术科技创新竞赛,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竞赛主题
创新正青春,奋斗正当时
二、组织机构
— 1 —本次竞赛由校团委、教务处、科技处、研工部、学工部、招就处等部门主办,校学术科技联合会承办。竞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竞赛组委会”),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主任,各主办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指导竞赛活动开展。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负责竞赛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学院成立竞赛工作组,负责院竞赛的组织、评审和推荐工作。竞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竞赛组委会聘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三、参赛对象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均可申报比赛,具体要求以各赛事竞赛章程为准。
四、赛事结构
对标“挑战杯”国赛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采取“一杯五赛”赛制,主赛道包含两项赛事: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专项赛包含三项赛事:“种子计划”专项赛、“新星创意”专项赛和“红色筑梦”专项赛。
五、赛事内容
(一)主赛道
1.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对标“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国赛章程,对接国赛赛事结构,设置三个组别: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科技发明制作。作品须以学生为主体设计,独立完成,能够参加展示,要求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团队申报人数不超过 8 人(包括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不超过 3 人。博士研究生不具备申报资格。竞赛方案(竞赛章程、评分细则、参赛
指引、项目申报内容等)详见附件 1。
2.创业计划竞赛
对标“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国赛章程,对接国赛赛事结构,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置五个组别: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参赛作品需要具备一定的操作性、应用性以及良好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团队申报人数不超过 10 人(包括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不超过 3 人。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不作项目负责人)参加竞赛,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 30%。竞赛方案(竞赛章程、评分细则、项目
申报内容等)详见附件 2。
(二)专项赛
1.“种子计划”专项赛
本赛道以学院推荐形式进行项目遴选,不接受个人报名,与主赛道“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入口相同,共同参与评选。申报时需在项目名称前备注“种子计划”,竞赛方案详见附件 1。
2.“新星创意”专项赛
本赛道限本科新生参与,团队所有成员应为 2024 级大一本科生。竞赛内容与主赛道“创业计划竞赛”相同,单独申报及评选,竞赛方案详见附件 2。
3.“红色筑梦”专项赛
对标“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红色专项活动要求,团队申报人数不超过 10 人(包括项目负责人),指导教师不超过 3 人。参赛上交的材料应既有短视频、又有调研报告(两者为一件整体作品)。鼓励学生将寒暑期社会实践成果转化为参赛项目。竞赛项目申报方式与其他赛道不同,竞赛方案详见附件 3。
六、奖励支持
(一)优秀作品奖项
结合参赛作品情况,评选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本届竞赛仅在“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赛道设置特等奖,数量结合项目申报情况确定。特等奖项目将优先获得代表学校参加“挑战杯”等更高级别竞赛的资格。
(二)团体总分奖项
以学院为单位计算参赛得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最高荣誉“创新杯”授予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院;设“优胜杯”若干,分别授予团体总分第二至第四名的学院。如总积分相等,则以获最高级别奖项个数决定同一名次内的排序,以此类推至校级三等奖。如总积分、获奖情况完全相同,则名次并列。
(三)优秀指导教师
荣获“创新杯”特等奖、一等奖的项目,其指导教师同步获得“优秀指导教师”荣誉称号。
(四)其他竞赛激励
1.本专科生
(1)创新与实践学分。参照《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科生创新与实践学分认定与管理办法(2023 年修订)》(校教发〔2023〕31 号),获奖团队成员可以获得创新与实践学分。创新与实践学分可冲抵选修课课程学分(上限 6 学分)。
(2)科技创新奖学金。参照《北京信息科技大学本专科生校内奖学金管理办法》(校学发〔2024〕34 号),上一学年获得创新与实践学分 1 分(含)以上的同学有资格申请科技创新奖学金。
(3)第二课堂成长积分。参照《第二课堂学生成长积分认定标准及达标要求》(团发〔2024〕10 号),为参赛及获奖团队成员认定第二课堂“学术科技与创新创业”积分。
2.研究生参照《北京信息科技大学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审及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校党研〔2022〕3 号),获得“挑战杯”系列竞赛市级三等奖及以上者,有资格申请高水平学科竞赛优异奖并获得相应奖金。
七、竞赛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9 月 9 日-10 月 21 日)
1.竞赛组委会发布竞赛通知,举办宣讲活动。
2.各学院成立竞赛工作组,广泛宣传,积极动员,为师生参赛提供支持和指导。
3.本届竞赛作品相关材料将通过网络上传。平台正式开通前,可以按照各赛道竞赛方案中的项目申报内容准备相关材料。
(二)项目申报阶段(10 月 22 日-10 月 28 日)
1.团队按照要求准备参赛项目相关的材料和实物,在网站(https://gaoxiao.tiaozhanbei.net/d1766/)注册账号,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申报。项目负责人所在学院为项目申报单位。网站将于 10 月 21 日 17 时开通,10 月 28 日 17 时关闭。
2.“红色筑梦”专项赛项目申报材料以及汇总表(需要排序)应于 10 月 28 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至竞赛组委会邮箱bistukl@126.com。
3.往届“挑战杯”获奖项目以及“创新杯”获奖三年内无重大进展的项目,不可在相同赛道重复报名。支持项目在不同
赛道进行成果转化,但同一作品不得同时申报不同赛道以及同一赛道不同组别。作为项目负责人,每人限报 1 件作品。
(三)学院评审阶段(10 月 29 日-11 月 4 日)
竞赛初赛阶段。各学院对参赛作品进行审核,淘汰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推选优秀作品参加校级评审。学院应确保参赛项目符合“创新杯”竞赛申报要求。经核实有舞弊、抄袭、作假等情况,取消项目奖项及相应积分,额外扣除项目所属学院积分 50 分,并取消该学院参评集体奖项资格。使用往年“挑战杯”获奖项目在相同赛道继续参赛以及利用学校科研项目冒充学生作品,一律按抄袭处理。
(四)学校评审阶段(11 月 5 日-12 月 2 日)
1.竞赛复赛阶段。竞赛组委会对所有参赛项目进行资格复审,推选项目进入竞赛决赛,其余为淘汰作品。
2.竞赛决赛阶段。评选出竞赛二等奖、三等奖项目,并公布入围终评答辩项目名单。竞赛特等奖、一等奖项目将通过现场答辩产生,答辩未通过的项目获竞赛二等奖。
3.结果公示阶段。公示竞赛获奖项目。
(五)总结表彰阶段(12 月 3 日-12 月 31 日)
依据工作情况和评审结果,开展总结表彰工作,做好 2025年“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重点项目的选拔培育工作。以上时间安排如有变动将及时通过校学术科技联合会微信
公众号(xueshukejilianhehui)通知。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创新杯”竞赛有助于营造良好学习风气,培养学生创新意识,增强学生实践能力。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成立由学院相关领导牵头的竞赛工作组,精心组织、广泛宣传、持续动员,为参赛选手提供良好的支持保障,确保竞赛有序推进,圆满完成。
(二)依托竞赛,教育为本
各学院要以“创新杯”竞赛为主线,突出竞赛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大学生把创新创业竞赛和专业学习、学术研究、科学实践、职业生涯规划有机结合起来,助力大学生全面发展。
(三)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各有关单位要做好竞赛的宣传工作,为竞赛的组织发动和有序开展打好基础,使“创新杯”品牌产生更为广泛、深远的影响。要注重宣传竞赛中涌现的典型事迹和人物,引导和激励更多学生投身于学术科技创新实践。
竞赛组委会办公室地点:沙河校区学生发展中心 204 室
联 系 人:古一、郝霖源
联系电话:80187276
电子邮箱:bistukl@126.com
附件:1.“创新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方案
2.“创新杯”创业计划竞赛方案
3.“创新杯”“红色筑梦”专项赛方案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北京信息科技大学委员会
2024 年 9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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