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北京中医药大学挑战杯“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的通知
共青团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发表于 2014.3.25| 点击数2554
各单位、各级团组织、广大青年学生: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有关指示精神,适应大学生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按照团中央、团市委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及首都“挑战杯”赛程安排,我校特举办第八届挑战杯暨“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现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人心向学,传承创新”的办学理念,以“中国梦,创业梦,我的梦”为主题,增强我校学生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激发创业兴趣,知行合一,学以致用,引导青年学生树立巧创新,勤实践,敢担当的精神品质。同时,将选拔部分优秀项目代表学校参加首都“挑战杯”系列赛事。
二、大赛组织
主办单位:共青团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招生与就业处
研究生工作部 学生工作部
三、大赛内容
2014年“挑战杯”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公益创业赛。
创业计划竞赛以商业计划书作为竞赛内容;实践挑战赛以公司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竞赛内容;公益创业赛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竞赛内容。
四、实施细则
(一)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1.参赛范围及形式
(1)凡在2014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2)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3)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2.项目申报
(1)实行分类、分组申报。参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材料,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组别。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章程》第十五条规定的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
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对于申报已创业类项目的,申报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
(4)提交材料: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
(二)创业实践挑战赛
1.参赛范围及形式
(1)在校学生或毕业未满5年(时间截至2014年7月1日)的高校毕业生,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
(2)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2.项目申报
(1)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章程》第十五条规定、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法人代表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运营报告、项目展示介绍视频、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等。
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
(4)提交材料:项目申报表、项目运营报告、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
(三)公益创业赛
1.参赛范围及形式
(1)凡在2014年7月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各类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均可参赛。
(2)以学院为单位统一申报,以创业团队形式参赛,原则上每个团队人数不超过10人。
(3)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唯一的项目申报单位。
2.项目申报
(1)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申报项目可以为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或实践,应满足以下条件: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
(3)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项目展示介绍视频等。
此外,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等)。
(4)提交材料:项目申报表、项目计划书。
以上三项竞赛,请将电子及纸质材料报送到指定办公室;此外,请提交项目展示视频:须制作为flv格式,时长不超过2分钟,文件大小不超过100MB。参赛作者需自行打印并填写《授权书》和《推荐意见》。
五、 时间安排
1.组织申报阶段(自通知下发之日至2014年4月6日)
各学院负责作品的征集、汇总、初评、推荐及资格审查等工作。
各学院将本院申报项目汇总表(加盖团总支签章)及各项材料(正反面打印一式五份)整理分类,连同授权书和推荐意见于4月6日(13:00—19:00)报送至校团委409办公室。
电子版材料以“项目类别—学院—申报者姓名”文件夹命名,汇总表电子版以“学院全称”命名,拷贝至团委409办公室。
2.学校评审答辩阶段(2014年4月10日—4月20日)
组委会将根据学院推荐的项目,审核参赛资格,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评审,评选校级优秀项目若干。
3.学校推荐阶段(2014年5月1日—5月8日)
组委会将根据评审结果推荐优秀作品参加“首都挑战杯”赛事,并聘请专家团队进行指导。
4.推荐项目进行网络评审(2014年5月8日至5月20日)
市级竞赛组织委员会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网上评审,评选出本届竞赛银、铜奖并公布入围金奖答辩的作品名单。
5.金奖答辩阶段(2014年5月20日至6月)
入围市级金奖答辩的参赛团队继续完善作品。竞赛组织委员会将组织金奖答辩,专家评审委员会通过书面评审和答辩两个环节,评选出金奖作品,未通过金奖答辩的作品获银奖。
6.总结表彰阶段(2014年6月)
依据作品情况和评审结果,开展我校“挑战杯”总结表彰工作。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挑战杯”创业竞赛。
六、奖项设置
竞赛设置校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秀奖,奖项比例分别为5%、10%、15%、20%(其余50%为淘汰作品),组委会同时遴选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6项、创业实践挑战赛4项、公益创业赛2项总计12项推选至“挑战杯”首都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团队给予市级证书及一定的经费支持。
七、工作要求
各级团组织请高度重视,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可结合实际加大宣传力度,有针对性地组建、动员优秀团队参赛,给予技术支持,进一步扩大该活动在青年学生中的影响。项目相关资料可到www.bucm.edu.cn/tuanwei中下载,相关信息将通过网站及时进行发布,敬请关注。
联 系人:高 鹏 商潋瀚
联系方式:010-64286615 15652386692
共青团北京中医药大学委员会
2014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