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三届“致远杯”学生创业大赛暨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的通知
校团委 发表于 2017.12.25| 点击数6411
各院系、全体学生: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我校共青团第五次代表大会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我校第三届“致远杯” 学生创业大赛暨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校内选拔赛。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主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该大赛是在原有“挑战杯”的基础上开展的,自2014年起每两年举办一次,是大学生创业实践活动中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和群众性的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现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新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二、大赛主题
中国梦,创业梦,我的梦
三、组织机构
本竞赛由教务处、学生处、研究生处、团委共同主办,教务处和团委承办。
竞赛设立组织委员会(简称竞赛组委会),由学校主管教学工作和主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担任主任,主办单位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组织实施。竞赛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委。
竞赛设立评审委员会,由竞赛组委会邀请校内外专家组成,负责参赛项目的评审工作。
各学院要成立相应的竞赛组委会和评委会,负责本学院的相关竞赛工作。
四、参赛对象
1.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均可参加。
2.2014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获得立项的创业计划类项目原则上均须参加本届竞赛。
3.鼓励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业类项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竞赛项目参赛。
4.接受学院获奖的未获学校立项或临时报名的参赛作品。
5.队员组成:由学生自主组成专业合理、优势互补的团队参加,原则上每队不允许超过8人。每队可聘请1-2位指导教师。
五、竞赛时间安排
1.宣传动员阶段:2017年12月15日-12月19日
由竞赛组委会发布竞赛通知,召开竞赛说明会。各院系应通过各类渠道发布竞赛信息,接受学生咨询,进行广泛动员,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竞赛中来。
2.作品申报阶段:2017年12月18日-12月31日
拟参赛学生按照竞赛要求对参赛作品进行修订完善,准备相关的材料和实物,在“致远杯”网站注册账号(http://www.tiaozhanbei.net/d1726/),进行竞赛作品在线申报。
3.作品审核阶段:2018年1月2日-1月7日
各院系通过账号(由竞赛组委统一发放)在“致远杯”网站上对本院系学生申报的作品进行审核,驳回不符合参赛要求的作品,竞赛组委会将对所有作品进行审核。审核工作结束后,将网站自动生成的《“致远杯”竞赛项目审核意见表》打印后,由所在院系负责分团委、团总支书记签字,报送至组委会办公室。
4.院系评审阶段:2018年1月2日-1月7日
各院系对参赛作品进行初评,推送优秀作品参加校级评审。
5.校级评审阶段:2018年1月8日-1月14日
学生创业大赛采用网络评审和现场评审、终审答辩的形式产生各类奖项。
6.作品培育阶段:2018年3月-4月
进一步完善作品,由校团委组织并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培育。
7.作品申报阶段:2018年4月-5月
通过培育的作品,推荐到北京市参与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北京赛区比赛。
8.总结表彰阶段:2018年6月1日-6月20日
参加“致远杯”竞赛校级评审获奖的作品,经确认资格有效后,由竞赛组委会向作者颁发证书。获得团体奖励的院系,由竞赛组委会向获奖院系颁发奖杯。颁奖典礼于科技节闭幕式上举行。
六、申报要求
1.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 分为农林、 畜牧、 食品及相关产业, 生物医药, 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 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 材料, 机械能源, 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 7 个组别。 实行分类、 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 并已在工商、 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 个体工商户、 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 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符合第十五条规定的在校学生、 运营时间在3 个月以上 (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 的项目, 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 具有核心团队, 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 但尚未在工商、 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 3 个月以下的项目, 可申报未创业类。
2.创业实践挑战赛: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 并已在工商、 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 个体工商户、 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 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符合第十五条规定、 运营时间在 3 个月以上 (以预赛网络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 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 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 组别。
3.公益创业赛: 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 (有效解决社会问题, 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 规模或水平) 、 创业特征 (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 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撬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 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 、 实践特征 (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 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 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 的项目, 可申报该赛事。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 组别。
七、奖项设置
1.院级奖励设置“致远杯”(第一名)、“优胜杯”(二、三名)、最佳组织奖。详情见比赛章程。
2.创业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
3.学校优秀URT项目、“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为基础参赛的“创青春”竞赛获奖作品参赛将被优先考虑,并有资格被推荐参加更高级别竞赛。
4.“创青春” 创业大赛获奖学生可以根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申请创新学分和学科竞赛奖学金。创新学分和单项奖按团队成员贡献率排名前三人记算。
八、评审原则
本次竞赛的评审工作将按照 2018年“创青春”全国大学创业大赛评审规则进行评审。
九、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大学生就业创业的重要措施。各系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成立对口工作小组,明确职责,深入到各研究所、实验室进行宣传和作品发掘,尤其要选派专业教师指导学生参加比赛。
2.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一项全赛事,各系、各部门要密切配合,进一步加强跨系、跨专业同学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发掘和探索学生科技创新新模式,努力发现和培养学生科技创新拔尖人才,积极引导学生跨专业、跨系别组队,为参赛的学生自主创业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3.做好宣传,营造氛围。各系和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有组织有规划、坚持不懈地推进我院大学生创业、创新活动的蓬勃开展,要充分利用校内宣传阵地,积极运用新兴媒体,营造良好的参赛氛围,推动青年学生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的培养。
其他未尽事宜,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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