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北京理工大学第十六届“世纪杯”
竞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营造良好的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氛围,浓厚校园军工文化,推进创新型校园建设,学校决定举办第十六届“世纪杯”竞赛。本届竞赛包含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学生创业竞赛、学生创意竞赛,其中学生创意竞赛包含军工专场和书院专场。大赛坚持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创的工作思路,培育“胸怀壮志、明德精工、创新包容、时代担当”的领军领导人才,做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现就做好第十六届“世纪杯”竞赛的各项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围绕学校人才培养中心工作,服务于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坚持将学生双创实践活动与学校教学工作、科研工作、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紧密结合,坚持“创意、创新、创业”三位一体的基本格局,坚持传承“延安根、军工魂”优良传统,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素质教育各环节、人才培养全过程,完善协同育人的长效机制,营造矢志创新的文化氛围,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创新创业中增长智慧才干,在艰苦奋斗中锤炼意志品质,用创新创业的生动实践汇聚起民族复兴的强大力量。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党委办公室/行政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学生工作部、教务部、研究生院、科学技术研究院、科学技术协会、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校友会工作办公室、校团委、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
三、申报要求
1.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参赛项目的作品必须为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内完成的学术科技作品(含科技发明制作类作品、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三类),作品须以学生为主体设计,独立完成,能够参加展示,要求具有一定的科学性、先进性和现实意义。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应侧重基础学科学术探索的前沿性和学术性,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应侧重与社会发展热点难点问题的结合程度和前瞻意义,科技发明制作应侧重作品的应用价值和转化前景。
2.学生创业竞赛。竞赛分为创意组、初创组、成长组、红旅组。申报项目要突出原始创意的价值,在商业模式方面具有完整性与可行性,同时具备良好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鼓励参赛项目与教师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相结合,特别是将新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促进制造业、农业、能源、环保等产业升级、促进互联网与教育、医疗、交通、金融、消费生活等深度融合,促进创新创业实践与乡村振兴战略、精准扶贫相结合。
3.学生创意竞赛。创意竞赛包含军工专场和书院专场,覆盖创意概念类、创新设计类和创新实物类三个类别。军工专场:鼓励学生围绕军工特色和学校办学特点,弘扬学校“延安根、军工魂”的优良传统,在军工产品设计、文化产业等方面发挥独特创意,发掘和培育军工创新成果;书院专场:围绕“服务校园、便捷生活、工业优化、商业创新”等主题,鼓励同学捕捉日常灵感,激发新生的创新意识,培育实践能力,为新生的创意梦想创造展示的舞台。
4.项目作品采用网络在线申报形式提交,需注册账号后登录“世纪杯”网站,填写《“世纪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项目申报书》《“世纪杯”学生创业竞赛项目申报书》或《“世纪杯”学生创意竞赛项目申报书》,并上传项目论文和相关附件材料(论文要求及模板可通过“世纪杯”网站下载)。另外需将相关论文发表情况、申请专利情况、生产应用情况、工商登记注册情况等相关材料作为附件上传。
四、奖励办法
1.“世纪杯”竞赛设团体奖、优秀组织奖,其中学院和书院单独评选。同一届赛事中“世纪杯”“博雅杯”“书院杯”“优胜杯”不可同时获得。
(一)学院团体奖
将三个主体赛事的总得分相加,得到团体总分,团体总分按名次排列,按位次公布。其中: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按照《“世纪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第二十条计算学院在该项赛事的总得分;创业竞赛按照《“世纪杯”学生创业竞赛章程》分类评审获奖项目,学院必须选3个本单位参赛获奖项目作为计分项目,3个计分项目相加的分数作为学院在该项赛事的总得分;创意竞赛按照《“世纪杯”学生创意竞赛章程》以专场为单位评审获奖项目,学院必须选1个本单位在军工专场的获奖项目作为计分项目,该计分项目的分数作为学院在该项赛事的总得分。
团体总分第一名的学院获得“世纪杯”,第二名至第八名获得“优胜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中哲学社科类总得分与创业和创意赛得分相加,团体总分第一名获得“博雅杯”。
(二)书院团体奖。
按照《“世纪杯”学生创意竞赛章程》以专场为单位评审获奖项目,各书院在军工专场和书院专场选出不超过10个获奖项目(书院专场不少于5个)作为计分项目,书院的全部计分项目分数总和为该书院总分,总分第一名获得“书院杯”。
(三)优秀组织奖
根据学院/书院参赛作品数量、质量等综合情况,由学校统一评选优秀组织奖若干名。
“世纪杯”“博雅杯”获奖学院可获得50000元“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经费资助,“书院杯”“优胜杯”获奖学院/书院可获得30000元“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经费资助,“优秀组织奖”获奖学院可获得10000元“大学生科技创新活动”经费资助。
2.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学生创意竞赛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学生创业竞赛设金奖、银奖、铜奖,根据各学院组织情况及申报情况评选出优秀指导教师若干名。获奖项目和指导教师,经确认资格有效后,由组织委员会向作者颁发证书,特别优秀获奖项目和优秀指导教师可获得世纪杯竞赛“华瑞世纪”奖学金奖励。
3.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别优秀的获奖项目可获得最高30000元的累进培育经费支持,有资格被推荐参加第十一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及第十六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4.学生创业竞赛。特别优秀的获奖项目可获得最高20000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资助,用于创业项目的运行,同时有资格被推荐参加第五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学生优先推荐参评工业和信息化部“创新创业奖学金”,获奖项目指导教师在评选“迪文优秀教师奖(创新创业指导类)”时优先考虑;获得金、银奖的项目可进驻北理工孵化器、创客空间进行创业项目孵化。
5.学生创意竞赛。获奖项目可获得最高10000元“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经费资助,对于产品技术创新突出、应用前景良好的创新设计类和创新实物类作品,学校将额外给予资金支持,进行重点培育,鼓励参加下一年度的创新创业类大赛。
五、赛程安排
1.项目申报阶段:2月26日—3月25日
学生按照竞赛要求对参赛项目进行修订完善,准备相关的申报材料和实物,在“世纪杯”网站(www.shijibei.net)注册账号,进行竞赛项目在线申报,截止时间2019年3月27日17点。
2.项目审核阶段:3月26日—3月29日
各学院/书院通过院级账号(组委会将统一下发)在“世纪杯”网站上对学生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驳回不符合参赛条件的项目,组委会将对所有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工作结束后,将网站自动生成的《“世纪杯”竞赛项目审核意见表》打印后,经主管院领导签字,于3月29日17点前提交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3.院级初评阶段:3月30日—4月3日
各单位对组委会审核通过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申报项目进行本单位初评,推送不超过30%的项目到学校进行终审决赛,不超过30%的项目拟授为三等奖,其余40%的项目淘汰。4月4日中午12点前从世纪杯官方网站提交推送名单和拟授三等奖名单。4月8日下午17点前将系统导出的推送名单和拟授三等奖名单加盖学院公章提交至竞赛组委会办公室。
4.校级决赛阶段:4月4日—4月底
本届“世纪杯”三项竞赛的校级评审均采用网上匿名评审和专家现场评审的形式产生各类别的主要奖项。
5.优秀项目成果展览阶段:5月中旬
第十六届“世纪杯”竞赛优秀项目成果展览拟定于5月中旬举行,各参赛项目负责人通过“世纪杯”网站下载展板模板,并于5月中旬前完成展板制作、上传、喷制,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学院要将“世纪杯”竞赛选拔参赛工作纳入学院的工作重点,确保推荐优秀项目参加竞赛。鼓励学生要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主动服务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紧扣科学发展的前沿方向,深入基础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开发体现学科优势特色的创新作品;鼓励学生要勇于担当、深入基层,做贴近群众、符合国情、契合热点的社会调查等研究。特别是在创新创业方面,要采取各种方式深入挖掘、培育优秀项目,进一步激发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提高学生的创造能力。
2.完善机制。注重提升学生和教师参与度,做到广泛培育、重点扶持,吸引学生尽早接触科学研究课题,培育创造思维和创新精神,激励广大教师特别是青年教师积极参与学生科技创新指导工作,引导学生将创新成果和产学研用结合,提升创业实践能力。
3.务求实效。实施“世纪杯”竞赛的目的是搭建有效平台,服务青年学生在科技创新中成长成才的现实需求。要坚持把“做实事、求实效”作为衡量工作的根本要求和标准,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切实把增强学生科技创新能力作为重要培养目标,把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体系。
联 系 人: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中心 甘振坤
联系电话:81381256
电子邮箱:ganzhenkun@bit.edu.cn
2018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