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流转是城市化进程的突出问题,重庆地票制度作为一种新型土地流转方式,在保证城市建设用地增加的同时,保证了耕地的数量及农民切身利益。
本文着眼于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路径探索,通过选择重庆市地票交易制度这一农地流转的新形式,为我国相关改革提供有益探索。
本文调研组通过深入走访、实地调研,经过多层次、多方位的数据及现场访谈结果分析,系统梳理地票交易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以此为基础提出解决方法。
在高速发展的城市化进程中,城市建设用地需求日益增加,征地矛盾愈演愈烈,而众多农民进城定居,广大农村的建设用地出现闲置现象。如何解决城市建设用地增加“刚性需求”与保护耕地“硬性任务”的矛盾?重庆地票交易制度为我们提供了一个难得的制度范本。
2008年底,重庆市成立农村土地交易所,根据《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管理暂行办法》(下称《暂行办法》)开展地票交易。地票交易制度和以往任何城乡土地挂钩制度不同的是:(1)重庆的地票交易超越了传统的“挂钩”试验的行政区界限,把远郊区纳入“挂钩”范畴,远郊农民终于成为土地流转中的利益主体。(2)先复垦后占地,实行“先造地后用地”的挂钩模式,减少了“挂钩”风险。
截至2011年1月,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共组织20场地票交易,成交面积3.47万亩,成交金额43.31亿元。其中已有27宗地票中的6269.5亩获征(转)用批复,在九龙坡、渝北、大渡口、南岸和江津等地区落地。
就在重庆地票交易蓬勃发展之际,2010年12月28日,全国第二家试行地票交易制度的成都被相关部门勒令停止交易,地票交易制度自诞生以来,再次被推向舆论的风口浪尖,重庆地票交易制度能否继续试点,平稳运行,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根据《暂行办法》规定,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家庭及拥有土地权属的其他组织)经行政主管机关批准后,将闲置、废弃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复垦为耕地,经主管机关验收合格后核发“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指标凭证”,该指标凭证即为“地票”。
地票设计核心在于将不同性质的“土地使用指标”进行置换:一定面积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被复垦为耕地,以置换原有规划指标外相应面积的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值得注意的是,持有地票并不意味着获得相应土地的使用权:一方面,购得地票并不意味着得到被复垦土地的使用权;另一方面,地票所有人不能凭地票自行购买或使用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而仍需通过农地转用、招拍挂等程序参与地块的竞买。
地票交易基本过程可以概括如下:
1、农民让渡使用权,将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并经验收合格后,产生等面积的建设用地指标;
2、不同复垦项目产生的指标,在交易所被打包组合成地票,政府制定地票基准交易价格,进行公开拍卖;
3、开发者通过竞拍购入地票,选择符合城乡规划和土地规划的相应耕地,以进行自身建设项目;
4、政府运用其征地权,将开发者所选耕地征转为城镇建设用地;对该建设用地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实现指标落地;
5、招拍挂过程中,若地票持有者竞拍成功,则在地票落地时,地票价值冲抵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若竞拍失败,则地票按原价转给竞拍成功者。
现行法律对地票交易制度规定虽不完善,但本制度并未超出现有法律框架,具有合法性基础。
本文着眼于我国农村土地改革的路径探索,通过选择重庆市地票交易制度这一农地流转的新形式,为我国相关改革提供有益探索。
本文调研组通过深入走访、实地调研,经过多层次、多方位的数据及现场访谈结果分析,系统梳理地票交易制度设计初衷、运行现状、制度宗旨、现实操作中存在的问题等五方面。
本文从法理与时政法角度探究地票制度合法性问题,对该制度设计法律依据进行论证,提出了相关结论;从地票制度主要涉及的主体,即农民、企业、政府三维度出发,客观地提出了使“远郊农民”成为利益主体、让企业在土地规划中实现“事前参与”、使政府盘活“闲地”,从而优化资源等制度优势;并结合制度设计初衷与现实操作状况,有针对地提出本制度对农民权益保障不善、企业竞购动力不足、政府存在权力寻租隐患等问题;创造性地提出保障农民“四阶段”中“四权利”、促进企业间有效激励,规范竞争、完善政府制度设计等建议;最后,本文通过对地域差异的具体分析,提出了地票制度的可推广性分析。
第十二届“挑战杯”作品 一等奖
2011年3月,获学院第四届学术论文大赛一等奖(第一名);
2011年5月,获学校第十三届“创新杯”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
2011年6月,第六届“挑战杯”首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