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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河南师范大学2017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 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的方案

常鹏宇 发表于 2016.10.21| 点击数4612

为培养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促进我校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蓬勃开展,积极选拔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全国竞赛,经研究,我校决定举办2017年“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具体方案如下:

一、竞赛宗旨

崇尚科学、追求真知、勤奋学习、锐意进取、迎接挑战

二、大赛组委会

组  长:李雪山 

副组长:徐久成  郭海明  刘怀光  王宏伟  刘玉芳

赵新生  孙冬青(常务)

成  员:各学院副书记、教学副院长、科研(研究生)副院长、团委书记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校团委。

主  任:孙冬青

副主任:张  合

成  员:冀虹飞  武煜楠   孙  晓  朱国超  吴小林
黄博琛  曹  锟   王  芳  唐  新  曲景亮
郝如意  王  岩   王秀杰  赵  娜  孙小文
原  方  石  珂   樊晓腾  马淑明  买  惠
董长雨  王方雨   韩  舒

三、竞赛时间

校级竞赛于2016年10月至2017年月3月举行;全省、全国竞赛于2017年4月至11月举行。

四、参赛要求

(1)凡2017年7月1日以前我校正式注册的全日制非成人教育在校中国籍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都可申报作品参赛。

(2)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7年7月1日前两年内完成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活动成果,可分为个人作品和集体作品。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以上的研究工作,作品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两人;凡作者超过三人的项目或者不超过三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均须申报集体作品。集体作品的作者必须均为学生。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至本专科生、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类进行评审。集体作品作者(含负责人)不应超过10人。

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含“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主办单位参与举办的其它全国性竞赛的获奖作品)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3)申报参赛的作品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三类。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限本专科生。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六个学科内。哲学社会科学类参赛作品,每份社会调查报告应在15000字以内,每篇学术论文应在8000字以内。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A、B两类:A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4)参赛作品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鉴定证明;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5)参赛作品必须由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指导教师推荐,并有相关专业专家学者指导。

(6)初赛由各学院组织完成,参赛作品需经各学院竞赛工作小组统一组织评审后,由各单位统一推荐复赛作品报送校团委。倡导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参赛提交作品;每人限报一件作品。

(7)组委会拥有组织转让获奖作品的优先权。成果产权及利益分配由学校和作者协商确定。组委会可以收集出版竞赛获奖的作品及评委评语。

(8)竞赛过程中一旦发现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申报单位不得补报作品。经核实有舞弊、抄袭、作假等的作品,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比赛资格,并全校通报,同时取消申报单位参评集体奖项的资格。

五、赛程安排

比赛分为院级作品申报初评、校级书面评审、校级复赛、校级决赛、重点团队培训、参加全省、全国竞赛、总结表彰七个阶段。

1.学院组织申报初评阶段(2016年10月19日-12月30日)

(1)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团委、科研、教务、研究生部门组成的学院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工作小组,确定本院参赛组织实施计划;积极组织学生认真选题、联系指导教师、组成团队,做好充分的组织发动工作。

(2)各学院成立院内专家评审组,至少由涉及相关专业的5名校内外具有中、高级职称的成员组成。

(3)各学院组织院内专家评审小组对本学院申报项目进行初评立项。并于12月30日前将推荐参评的复赛作品《成员信息表》(见附件1)(一式一份,附电子版)、《汇总表》(见附件2)(一式一份,附电子版)和《作品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三份,附电子版)和研究报告、专利证书、调研报告、学术论文等相关支撑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报送校团委创新实践部。

2.校级书面评审阶段(2017年1月15日前)

成立校级评审委员会,根据竞赛评选指标对申报作品进行书面评审,评审委员会对推选出参加校级复赛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申报人对参赛作品进行补充修改。

3.校级复赛阶段(2017年3月13日-3月19日)

评审委员会根据竞赛评选指标对复赛作品进行全面评审,确定进入决赛的作品。

4.校内决赛阶段(2017年3月20日-3月31日)

举办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终审决赛暨作品展示会,同时,举办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活动周,各学院广泛组织开展各类科技作品展示、学术科技创新讲座或科普活动。

5.重点团队培训阶段(2016年4月1日-4月30日)

根据全校竞赛评审结果,参照省赛相关要求,选拔确定若干件“备选项目”,同时确定为河南师范大学大学生科研立项重点项目。学校对入围团队进行赛前集训,加强业务指导和支持,组织入围团队开展深入培训。

6.参加全省、全国竞赛阶段(2017年4月—11月)

4月初,从“备选项目”中择优推荐部分优秀作品参加第十五届“挑战杯”河南省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6月至11月,报送河南省获奖作品参加第十五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复赛、决赛。

竞赛期间(2016年11月-2017年5月),校团委将组建“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训练营,对参赛学生进行集中培训。届时将邀请相关专家和往届获奖优秀学生开展系列专题培训。相关信息可从校团委网站上获悉。

注:以上时间以及校级决赛之后的时间安排将会根据全国、河南省相关赛事通知进行调整,届时将公布在校团委主页。

7.总结表彰阶段(2017年11月)

根据竞赛评审委员会的评审结果,对获奖作品、获奖作者及优秀组织单位进行表彰、奖励。

其它有关事宜请参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见附件4)。

 

联系方式:孙  晓  0373-3329077

朱国超  0373-3328891

竞赛邮箱:hnsdshsj@163.com

 

 

 

河南师范大学“挑战杯”大学生

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组委会

2016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