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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十届世纪杯竞赛奖励资助的通知

校学生科协 发表于 2013.6.6| 点击数11552

 

 

 

各院学生科协:

    第十届世纪杯竞赛已经完成全部评审工作,现将后续重点支持工作通知如下:

    一、 团体奖支持

    获得“世纪杯”的单位可以获得30000元科技创新项目经费,用于新培育支持不少于5个科技创新作品;获得“优胜杯”的单位可以获得10000元科技创新项目经费,用于新培育支持不少于2个科技创新作品;获得“博雅杯”的单位可以获得10000元科技创新项目经费,用于新培育支持不少于5个人文社科类作品。项目经费支持不可兼得,要求新培育项目次年必须参加“世纪杯”竞赛,通过验收后全额拨付经费,如不参赛或未通过验收取消其次年捧杯资格。

    二、指导老师支持

    指导学生获得第十届“世纪杯”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特等奖、一等奖的教师每个项目可申请不多于5000元的科技创新项目经费(社科类作品不多于2000元),用于培育新的学生科技创新作品。该作品必须参加第十一届“世纪杯”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如不参加则取消该指导教师指导的其他作品参赛资格。

    三、  时间节点及其他安排

    各学生科协要尽快请学院或指导老师确定重点资助团队,监督并督促其填写附件表格,汇总后于6月10日中午12点以前统一发至bit@shijibei.net,如逾期则取消本年度资助资格。校学生科协审核后,将通知各学生科协进行报账,请督促各团队按照财务处相关规定填写验收单或支出单(如必须可以借支票),6月15日前到校团委尚松田老师处(体育馆南厅A06)统一签字,逾期将不再办理。

    报账须知如下:

    科技类作品可以使用的资助项目类别有:元器件费(附清单)、试验费、专用仪器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费、加工费等作品相关费用(超过2000元的支出需附采购合同,并按照我校财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包含印刷、耗材、办公用品、车费等其他办公费用。

    社科类作品可以使用的资助项目类别有:图书费、调查问卷制作、社会调查相关物品、赴外地调研交通费(仅限火车)、项目咨询费、发表论文等(超过2000元的支出需附采购合同,并按照我校财务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不包含耗材、办公用品等其他办公费用。   

   所有单据须由指导老师填写“经支人”或“领款人”,学院主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填写“验收人”。

    联 系 人:尚松田

    联系电话:68912280

 

 

 

校学生科协

2013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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